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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四川·魅力非遗”摄影展 摄影爱好者本周投稿有效,快!

[日期:2015-08-05] 来源:李玥玥  作者:李玥玥 [字体: ]
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文件 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 川非遗 函 (2015)1号 关于举办“锦绣四川·魅力非遗”摄影展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市(州)文广新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弘扬四川优秀传统文化,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发展,宣传我省通过举办成都国际非遗节向世人展示世界文化多样性和四川非物质文化遗产十年来保护成果,在全省营造“传承文脉,创造未来”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并经省文化厅、省非遗保护协会领导同意,将于第五届成都国际非遗节期间,由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共同主办,四川省艺术摄影协会协办,举办“锦绣四川· 魅力非遗”摄影展。现就举办“锦绣四川·魅力非遗”摄影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展内容: (一)重点表现我省国家级、省级、市级、区(县)级非遗名录项目的历史渊源、传承活动、传承人生活、保护工作、展示传播等内容的照片; (二)反映存在于民间的传统节庆庙会、绝技绝活、传统生产生活方式、传承拜师仪式、民间信仰习俗等内容的照片(含非遗节、非遗展览、展演、展示等照片); (三)党和政府及各级领导关心重视非遗保护内容的照片; (四)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参与、支持非遗工作内容的照片; (五)其它与非遗密切相关,体现正能量的照片。 二、 参展对象及送展投稿作品要求: (一)摄影爱好者、专业摄影工作者; (二)作品主题突出、能充分反映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风格、特征的题材; (三)所有送展投稿作品,以电子版形式投稿,单幅、组照(自己排版为单幅)均可; 电子版要求:作品文件容量不低于5M、格式为jpg。黑白、彩色不限,谢绝数码创意合成作品; (四)送展投稿作品不得改变原始影像,但可适当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调整; (五)送展投稿作品请打包发送,并注明“非遗摄影展”、作品标题、拍摄地点、作者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箱、邮政编码等信息; (六)送展投稿作品不收参展费、不退稿,入选作品(120幅)由主办方统一制作。展览方有权使用入选参展作品用于宣传;(七)凡投稿者应确保对其提交的全部图片、文字等信息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并承诺不侵害任何第三方包括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承诺而引起任何争议的,作者本人应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投稿参加本次大展的,视同知晓并同意遵守上述约定。 (八)截稿时间:2015年8月5日 三、 评选办法及其他 (一)由主办单位、组委会聘请非遗及摄影(像)界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对送展作品进行评审,入展者将获得由四川省非遗保护中心、四川省非遗保护协会、四川省艺术摄影协会颁发的证书,并在第五届成都国际非遗节期间集中对外展出。 (二)印制入展作品《锦绣四川·魅力非遗》摄影展宣传画册。 (三)凡入选影展的参展作品,每幅补助200元稿费。 四、 送稿地址及联系方式 送稿地址: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 四川省非遗保护中心办公室(四川博物院内)成都浣花南路251号 组委会办公室电话:028 65521879 送稿邮箱:ggl.wht@163.com 送稿QQ :592119717、974507449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郭桂玲 18008093463 李天社 15902851048 黄小芯 1820051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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