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随电影管理体制的改革,省公司由文化厅划转广电局,组建集团的议事日程再次放在我们面前。
回想10年来,领导不断更换、管理部门更迭、各种利益博弈……多种原因,致使集团成立目前仍在口号之中,但我个人认为最根本原因还是因为成立集团总是一种行政要求下的行为,这种要求缺乏企业自身发展的规律,有点脱离了电影市场发展的需求,没有企业自身需求因素。
众所周知,成立一个新的企业集团,绝不是简单的将资产拼凑在一起,而是将资源按市场需求有机配置;绝不是把“做大”看成目标,而是把“做强”看成目标;绝不是为解决一些历史问题而成立,而是为企业未来可持续发展而成立。
就产业链条来说,电影是不是必然要走上中下游相联系之路,未必。产业的专业性并不排斥做大做强,麦当劳完全可以做更多西餐,然而他只做专业快餐;可口可乐只做碳酸饮料;万达院线目前也只搞影院发展;以上企业效益是显而易见的。美国上个世纪30年代一个反垄断法将电影制片发行和电影院线切割开来,结果是电影业上下游产业都得以大大发展。
所以作为我们企业自身而言,如何做大院线,如何做多银幕,如何占领西部电影经济高地,如何迎接将来中国1000亿票房,才是我们应该思考的主要问题。
我们知道,按市场行为成立集团是个不难的事情: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上述条件,对于我们目前企业,只要稍加调整,进行资产整合,就具备了成立集团的基本条件。
为此建议:大家除了在目前划转过程中,搞好自身工作外,还应开动脑筋,按照市场需求给政府集团化过程多提一些有利于电影院线可持续发展的建议,以便政府主管部门在组建新集团时更多考虑我们企业自身发展和市场元素的需求。
同时建议:主管部门组建集团可以分两步走。首先要对电影院建设、对中国电影市场未来要有一个宏观认识,在此基础上考虑是否组建电影院线集团;
其次再下功夫,深入调查研究考虑是否组建更大更强的上中下游电影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