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四川省电影公司是公司,是企业,是主营业务清晰,是自负盈亏、按劳分配,有着自身营利目标的公司。而随着集团改制的开始,省公司进一步深化改革,是否已成必要?
回顾省公司发展史,1954年,在计划经济时代,为了执行和完成国家有关部门的任务,由国家有关部门划拨地块(今天省公司所在地),出具行政文件成立了四川省电影发行放映公司。目的是负责管理四川省各地、市、州、县相应的电影发行放映公司,负责给当地市民和农村老百姓提供看电影的机会。那时的省公司不是真正意义企业,是和峨影电影制片厂、新华书店、出版社等一样的所谓事业单位。人事编制由政府相关部门下达、工资结构按事业编制,直到80年代初,公司各科室负责人还是由文化厅直接任命。即是说四川省电影发行放映公司的人事、分配制度都是政府部门说了算,各科室是政府设置的科室。
进入上个世纪90年代,国家确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地位,为了适应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省公司新班子逐渐开始改革,陆续撤消了计划经济时代的影管科、统计科,宣传科,技术科等,并开全国之先河,将发行科改制成为西南影业有限公司(今天的太平洋电影院线),又将器材科转制成新视界商务有限公司。省公司也随放映、制片业务的增加更名为四川省电影公司,至此,省公司已由原来只负责地、市、州、县电影发行和放映管理发展到今天自我发展,建设经营电影院、经营酒店、经营房屋出租、制片等业务的企业,成为了真正意义的公司。尽管如此,21世纪初,因公司主管部门依然是文化厅,相对应的科室的存在依然必要,如办公室、事务部、保卫科、人力资源部等(峨影厂还有老干处),或多或少还使省公司带有计划经济时代的痕迹
2010年8月,省公司被划入峨影集团,从某种意义上说集团设置的一些部门已经替代了省公司部分部门职能,2011年集团又被四川省政府列入了转制行列,省公司是否需要结合管理体系变化、根据改制要求、按照省公司自身需求和规律再次对管理部门深化改革(精简和调整部门),借半年工作讨论研讨会时机,提出供同事们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