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阅读新闻

第一支部组织生活会信息【2019.2.26】

[日期:2019-03-01] 来源:第一支部  作者:张林 [字体: ]

第一支部于2019226日(周二)下午14:30,在原川影宾馆2楼会议室召开了支部组织生活会。主要内容有:

 一、由张林同志组织学习《中共四川省电影公司委员会关于召开2018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二、由申由同志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三、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由潘立同志组织支部党员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自身学习体会开展了学习心得分享。支部党员通过互联网分享了新旧条例的变化,认为此次新修订的《条例》共142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修订后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其特点可以用“一二三四五六七八”来概括:“一个思想”,即增写“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两个坚决维护”,即增写“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三个重点”,即将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作为重点审查内容写入《条例》;“四个意识”“四种形态”,即增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容;五处纪法衔接,即对党纪与国法的衔接在第2730条、第33条中作出详细规定,如增加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犯罪的,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等;六个从严,即对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党,破坏民族团结,搞有组织的拉票贿选或者用公款拉票贿选,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民生保障显失公平,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中央方针政策、破坏基层组织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失职等六种违纪行为从重或加重处分;“七个有之”,即在《条例》中完善总书记反复强调警惕的“七个有之”问题的处分规定;八种典型违纪行为,即对干扰巡视巡察工作,党员信仰宗教,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住房、车辆等,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宗族、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表现,不重视家风、对家属失管失教等八种新型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最后,大家结合最新的“治赌”要求进行了学习心得分享。

收藏 推荐 打印 | 录入:swzl | 阅读:
本文评论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0)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