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推进芦山地震灾区科学重建跨越发展加快建设幸福美丽新家园的决定
2013-5-22 9:16:46
                                       (2013年5月14日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4·20”芦山强烈地震发生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和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下,省委团结带领全省人民,万众一心、共克时艰,取得了抢险救援阶段工作的重大胜利。为推进灾区科学重建、跨越发展,加快建设幸福美丽新家园,作出如下决定。
    一、把握灾区恢复重建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牢牢把握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工作指导思想,充分借鉴汶川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成功经验,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科学重建要求,把灾区恢复重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调结构转方式、统筹城乡发展、主体功能区建设结合起来,以科学规划为引领,以优先解决民生问题为出发点,以城乡住房重建、公共服务重建、基础设施重建、产业重建、生态重建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和开放合作为动力,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推动灾区科学重建、跨越发展,加快建设生活更富裕、生态更优美、生产更现代、城乡更协调、社会更和谐的幸福美丽新家园。
    (二)基本原则
    ——科学规划,统筹推进。综合考虑灾区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发展实际,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整体谋划灾区恢复重建和发展,统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产设施、城乡居民住房建设,统筹群众生活、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城镇化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合理确定重建方式、优先领域和建设时序,高效有序推进灾区恢复重建。
    ——以人为本,民生优先。把安民贯穿于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全过程,扎实做好过渡性安置,切实保证灾区群众基本生活,优先恢复重建城乡居民住房,优先恢复重建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促进灾区公共服务整体跨越。
    ——尊重规律,科学布局。遵循自然规律和发展规律,尊重群众意愿,在全面调研、科学论证、合理防治灾害隐患的基础上,科学确定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优化城乡、人口、产业、基础设施和生态布局。
    ——保护生态,绿色重建。充分考虑灾区生态地位的重要性和生态环境的脆弱性,突出生态文明建设理念,把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打造全国灾区生态重建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区,着力推动灾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自力更生,合力共建。弘扬伟大抗震救灾精神,组织动员广大干部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建设幸福美丽新家园。 
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积极性,创新援建体制机制,整合一切可以整合的资源,形成多方合力,共同推进灾区恢复重建。
    (三)总体目标
    认真执行灾区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力争实现“三年基本完成、五年整体跨越、七年同步小康”的重建目标。三年基本完成,就是通过三年努力,基本完成灾区恢复重建规划确定的各项主要任务,灾区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超过震前水平。五年整体跨越,就是经济社会实现全面振兴、跨越提升,生态功能逐步修复,灾区整体发展水平迈上新台阶。七年同步小康,就是到2020年与全省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二、突出灾区恢复重建的重点任务
    (四)优先推进城乡居民住房重建。根据灾区受损房屋的应急安全评估鉴定结果,采取不同方式推进住房重建,对经修复可确保安全的住房,尽快维修加固;对需要重建的住房,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科学选址、加快建设。农村住房恢复重建,坚持农户自建、政府补助、社会帮扶相结合,合理引导乡村人口适度集中。城镇住房恢复重建,坚持政府组织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规范建设、完善功能。住房重建要结合新型城镇化和

下一页
返回列表
返回首页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