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文物总店、四川翰雅拍卖有限公司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公告
2009-4-7 11:35:53
根据工作需要,四川省文物总店聘请四川联一律师事务所指派的杨飞雁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时间为2009年4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在合同期内为四川省文物总店、四川翰雅拍卖有限公司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原四川名声律师事务所的法律顾问合同已于2009年3月27日终止。 
1、四川联一律师事务所杨飞雁律师法律咨询服务   电话:13908021684    
2、四川联一律师事务所电话:85456945    85458159  传真:85454448  
3、涉及文物总店的法律服务,由综合部统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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